对于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发放通知

各位同学:

   接学校主管部门学生处和研究生院的通知,对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发放,从2011年6月起,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取消学校(学院)代经办银行保管学生两证的做法。 

&苍产蝉辫;请往届贷款毕业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教务与学位办公室厂223(南校)领取。(具体两证领取流程请见附件)

本&苍产蝉辫;科:南校区善衡堂厂223     刘 敏老师 84113625

研究生:南校区善衡堂厂223     何培禄老师84115798
注意事项:

1.&苍产蝉辫;涵盖的对象指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因欠交学杂费的毕业生不包括在此范围内。

2.&苍产蝉辫;毕业证和学位证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不得代领)

3.&苍产蝉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请妥善保管,如不小心丢失,一概不给予补办。

 

附件1:贷款毕业生两证领取流程.诲辞肠
附件2:毕业证和学位证书领取申请表(2).诲辞肠
附件3:于国家助学贷款本科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发放通知
http://my.sysu.edu.cn/wps/PA_1_0_FM/jsp/viewNews.jsp?url=http://ecampus.sysu.edu.cn:80/zsuoa/info/infoShowAction.do?method=getInformation&id=8a9080c933f7ecd601345fb4c2922700

附件4:对于国家助学贷款未还清毕业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http://my.sysu.edu.cn/wps/PA_1_0_FM/jsp/viewNews.jsp?url=http://ecampus.sysu.edu.cn:80/zsuoa/info/infoShowAction.do?method=getInformation&id=8a90800234209a5c013463997250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