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申请创建工作的通知
2012、2013、2014级各本科生班级:
为充分调动同学们自觉学习、奋发进取、立志成才的积极性,有效引导班集体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和《学生处对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创建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14-2015学年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的申请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创建程序
1、拟参加2014-2015学年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2015年10月进行)班级,须向学院提交创建申请;
2、从创建申请被学院接受之日起至2015年7月7日为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的创建期;
3、2015年10月,学院将依据《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细则》(附件1)及《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指标体系-管理学院》(附件2)从此次申请创建优良学风班的名单中上报符合条件的班级为校级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同时推荐符合条件的校级优良学风标兵班候选班级参加学校评审会;
4、此次未申请创建优良学风班的班级不能参与2015年的校级优良学风班、校级优良学风标兵班的评选。
二、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班级于9月25日(周四)上午11:00前将电子版《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创建申请表》(附件3)以“班级名称-申创优良学风班”格式命名后发送到邮箱:mnxgb@163.com。
请各班注意规范填写班级名称,年级及专业使用全称,不简写,如“2014级工商管理类一班”、“2013级旅游管理2+2”、“2012级会计学颁笔础1班”、“2012级电子商务”等。
叁、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的参评条件
递交创建申请的班级经过创建期的建设,于2015年参评时应达到以下标准(可参见附件1):
(一)校级优良学风班
1、班级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的稳定;
2、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气氛浓厚,学习成绩优良率高,学习成绩(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优良率达到60%以上(含);
3、班级成员遵守法纪,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班级积极开展各项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积极组织广大同学参加义务劳动、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班级成员团队精神好,互相帮助,关系和睦,关心集体利益,注意维护班级形象;
6、班级成员尊敬老师,师生有良好的互动关系;
7、班干部以身作则,工作热情高,能团结和带领同学积极开展“创优”活动。
(二)校级优良学风标兵班
除应具备优良学风班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班集体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学校、院(系)争得荣誉,受到表彰次数多;
(二)班级成员互学互助,乐于助人,涌现的好人好事多;
(叁)班级成员学习成绩优良,优秀率高,优秀率(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达到30%以上(含);
(四)党员比例达到同年级全校平均水平。
四、其他说明
1、学习成绩良好指百分制中分数大于或等于80分,低于90分;成绩优秀指分数大于或等于90分。五分制分数按百分制折算。成绩若分础、叠、颁、顿四个等级计算,以础为优秀,叠为良好。
2、英语四级优秀指550分以上(含),六级优秀指520分以上。
3、英语四级优秀率指申报班级在截止时间内班级成员在英语考试中超过550分的累计人数占全班总人数的比例,英语六级优秀率指申报班级在截止时间内班级成员在英语考试中超过520分的累计人数占全班总人数的比例。
如有疑问,请与学生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林老师
电 话:020-39332595
附件2: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指标体系-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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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7日